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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日,中央紀委常委、中央編辦主任張紀南做客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,就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機構改革進行瞭解讀。改革後,中央紀委直接從事紀檢監察業務工作的人員增加了100多名。
  張紀南指出,黨的十八大以來,中央紀委對內設機構進行了兩次調整改革,呈現出四大特點:盤活現有機構編製的存量,保持了內設機構總數、行政編製總數和領導職數“三不增”;經過整合,中央紀委的紀檢監察室由原來的8個增加到12個,占27個內設機構將近一半,加上通過內部調劑方式為案件監督管理室、案件審理室、中央巡視辦增加的人員編製,直接從事紀檢監察業務工作的人員增加了100多名,執紀監督相關部門的數量和人員的力量進一步得到加強,分別占內設機構總數和人員編製總數的近70%;中央紀委這次不僅增設了四個紀檢監察室,而且對紀檢監察室的職責進行了充實調整;新設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來加強和完善內部監督機制,形成了監督管理的閉合系統,在監督別人的同時更加註重自身的監督。
  作為中央紀委常委,張紀南還介紹了“不駐會常委”制度。他介紹說,中央紀委常委會是中央紀委全會閉會期間的領導機構。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一次全會選舉產生了19名中央紀委常委,其中8名分別來自中央組織部、中直機關工委、中央國家機關工委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審計署等單位,作為不駐會常委。他指出,十八屆中央紀委常委會組成以來,先後制定了中央紀委常委會工作規則、中央紀委辦公會議規則等多項工作制度,其中包括不駐會常委向中央紀委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。據新華社   (原標題:中紀委紀檢人員增加百餘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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