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晚報訊訊(記者 王曉飛)今天上午,朝陽法院向朝陽區衛生局發出醫療糾紛典型案例通報,公佈了近期審理的五起醫療糾紛案件,指出案件反映出醫務人員責任心不強、醫療機構病歷管理不規範等問題。
  朝陽區衛生局表示,將對通報全文及時轉發轄區各醫療機構,指導整改。
  朝陽法院民一庭庭長陳曉東介紹,截至11月20日,已適用速調快結機制化解醫療糾紛17件、適用第三方調解的司法確認機制確認調解協議效力34件,適用督促履行機制敦促醫療糾紛案件131件,這些案件已履行,履行金額高達1634萬餘元。
  典型案件 病歷看不懂 無法鑒定
  2012年12月,2歲的小偉(化名)因發熱咳嗽伴憋喘,一天之內3次在父母陪同下到某兒童醫院就診,後因病情加重入院。2013年1月,小偉去世。小偉父母認為醫院存在過錯,索賠81萬餘元。
  審理中,小偉父母提交了病歷手冊,但因字跡潦草難以辨認,導致醫療過錯及因果關係鑒定受阻。後法官與醫患雙方花費大量時間、精力核對,仍有部分內容難以識別。
  最終,鑒定機構認為醫院存在過錯,該過錯與小偉的死存在一定因果關係,醫療過錯參與度為10%-80%。最終,法院判令醫院承擔45%的賠償責任,判賠損失40餘萬元。
  死亡證明出錯 無法火化
  今年1月3日,90歲的楊老太因“喘憋伴雙下肢水腫”入住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某醫院搶救,1月17日經搶救無效病逝。
  醫院在為家屬開具患者的《死亡證明書》時,在第四、五聯將楊老太的身份證號碼填寫錯誤。楊老太追悼會當天,家屬在辦理火化事宜時,因《死亡證明書》填寫錯誤受阻,導致原定的追悼會及遺體告別儀式被打亂。無奈,患者家屬當即往返醫院,辦理了補正手續。  (原標題:醫生寫的啥 法官看不懂 朝陽法院通報典型案例 病歷潦草致鑒定受阻 反映醫務人員責任心不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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